財產繼承律師:離婚協議寫好了過完戶的房子還能再分嗎
離婚協議寫好且房子過完戶后,一般情況下不能再分,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重新分割,具體如下:
存在欺詐、脅迫情形:若在訂立離婚協議時,一方存在欺詐、脅迫另一方的情況,比如一方以不簽字就不讓見孩子等手段迫使對方在房產分割上做出不合理讓步,受損害方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可向法院起訴撤銷房產分割條款。經法院審理查證屬實后,法院會判決重新分割房產。
發現協議遺漏房產權益處理:如果離婚協議只是對房子的整體歸屬進行了約定,但遺漏了部分權益處理,如房屋的附屬車位、儲藏室等權益未在協議中明確,或者對房屋可能產生的拆遷補償等后續權益未作約定,當事人可起訴要求分割遺漏部分,最終能否成功分割,由法院根據具體證據和事實判定。
存在隱藏、轉移等行為: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比如一方在離婚后發現另一方在離婚前就已經私下將房產的部分權益轉移給他人等情況。
寫離婚協議時,為確保房子的分割符合自己的利益,需要全面考慮多方面因素,清晰準確地進行約定,以下是一些關鍵要點和方法:
明確房產基本信息:詳細列出房產的具體地址、房產證編號、購房合同簽訂時間、房屋面積等基本信息,避免因信息模糊導致后續爭議。例如,“位于 XX 市 XX 區 XX 路 XX 號 XX 小區 X 棟 X 單元 XX 號,房產證編號為 XXXXX,面積為 XX 平方米的房產”。
確定房產性質:準確判斷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個人財產還是部分共同部分個人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如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房產,無論登記在誰名下,一般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通常可由雙方協商如何分割,如平均分配、按出資比例分配等。
個人財產:一方的婚前房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補償購置的房產等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一般歸個人所有,無需分割。但要注意,如果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個人房產進行了裝修、增值等情況,可能需要對另一方進行適當補償。
部分共同部分個人財產:如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產,這種情況下,婚前首付部分屬于個人財產,婚后共同還貸及相應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協議中要明確這兩部分的分割方式。
約定分割方式:根據房產性質和雙方協商結果,確定具體的分割方式。
歸一方所有:若房產歸一方所有,需明確另一方應獲得的補償金額及支付方式和時間。例如,“該房產歸女方所有,女方應在離婚手續辦理完畢后 X 個月內,向男方支付房產補償款人民幣 XX 萬元,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
雙方共有:若雙方決定共同擁有房產,要約定各自的份額,以及后續的管理、使用、收益分配等事項。比如,“該房產由雙方按份共有,男方占 XX% 份額,女方占 XX% 份額。雙方共同承擔房產的物業費、水電費等相關費用,房產出租收益按各自份額分配”。
出售分割房款:若雙方同意出售房產,要約定好出售的時間、方式,以及房款的分割比例和支付方式。如,“雙方應在離婚后 X 個月內共同委托房產中介出售該房產,所得房款在扣除相關稅費和手續費后,按照男方 XX%、女方 XX% 的比例進行分配,分配款項應在收到房款后 X 個工作日內支付完畢”。
明確過戶手續:對于需要辦理過戶手續的房產,要在協議中約定過戶的時間、雙方的協助義務以及違約責任。比如,“男方應在離婚后 X 日內協助女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如因男方原因導致過戶延遲,男方應向女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XX 元 / 日”。
考慮房貸等債務問題:如果房產存在未還清的房貸或其他債務,要在協議中明確由哪一方負責償還,避免日后產生糾紛。例如,“該房產的剩余房貸由男方負責償還,若男方未按時償還導致女方信用受損,男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女方損失”。
附加條件或特殊約定: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在協議中添加一些附加條件或特殊約定。如,“在孩子年滿 18 周歲前,該房產不得出售”“若一方在離婚后一定期限內再婚,另一方有權重新協商房產分割問題” 等。但這些約定要合法合理,不能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尋求專業法律幫助:離婚協議涉及諸多法律問題,為確保協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好咨詢專業律師或請律師起草離婚協議。律師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提供專業的法律建議,幫助完善協議條款,避免潛在風險。
寫離婚協議時,關于房產分割的條款要具有法律效力,需遵循一定的原則和規范,確保內容完整、合法、明確,以下是擬定有效房產分割條款的要點:
主體適格:協議雙方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雙方都應是年滿 18 周歲且精神正常、能夠正確表達自己意思的人。否則,協議可能會因主體不適格而無效。例如,一方在簽訂協議時處于精神疾病發作期,無法辨認自己的行為,那么該協議的效力就可能存在問題。
意思表示真實:房產分割條款必須是雙方真實意愿的表達,不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情形。如果一方是在受到威脅、欺騙的情況下簽訂了不利于自己的房產分割條款,那么該條款是可撤銷的。比如,一方以曝光對方隱私相威脅,迫使對方同意將房產全部歸自己所有,這種情況下簽訂的條款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內容合法合規:房產分割條款不能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不能違背公序良俗。例如,不能將違法建筑或存在產權爭議的房產作為分割對象寫入協議;也不能約定一些違背社會道德風尚的內容,如以一方放棄探視權為條件換取房產等。
房產信息準確詳盡:條款中應準確寫明房產的具體信息,包括房產的地址(精確到門牌號)、房產證編號、購房合同編號、房屋面積、戶型等。例如,“位于 XX 市 XX 區 XX 路 XX 號 XX 小區 X 棟 X 單元 XX 室,房產證編號為 XXXXXX,建筑面積為 XX 平方米的房產”。同時,對于房產的來源(如婚前購買、婚后共同購買等)也要進行明確說明。
明確分割方式:清晰地約定房產的分割方式,如歸一方所有、雙方共有(要明確各自的份額)或出售后分割房款等。如果房產歸一方所有,要寫明另一方獲得的補償方式和金額,以及補償的支付時間和方式。例如,“該房產歸男方所有,男方應在離婚手續辦理完畢后 30 個工作日內,向女方支付房產補償款人民幣 XX 萬元,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若雙方共有房產,要明確雙方對房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分配等權利和義務。
過戶及相關手續約定:對于需要辦理過戶手續的房產,要在協議中明確過戶的時間、雙方的協助義務以及違約責任。比如,“女方應在離婚后 15 日內協助男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如女方無故拖延或拒不協助,應向男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XX 元 / 日”。同時,對于過戶過程中產生的稅費等費用,也要約定由哪一方承擔。
債務處理清晰:如果房產存在未還清的房貸或其他債務,必須在協議中明確由哪一方負責償還。例如,“該房產的剩余房貸由女方負責償還,若女方未按時償還導致男方信用受損,女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男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簽字蓋章及注明日期:離婚協議必須由雙方親自簽字,并注明簽訂協議的日期。如果有條件,還可以進行公證,以增強協議的法律效力。
總之,在擬定離婚協議的房產分割條款時,要盡可能考慮周全,確保條款的嚴謹性和可操作性,以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如有必要,建議咨詢專業律師,獲得更專業的指導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