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起訴一人保全財產的分配標準主要是看財產的性質和財產的債權人所享有的債權類型,一般來說銀行的抵押權是優先受償。具體來說就是物權大于債權,同種權利依比例分配。
一、優先受償權是法律規定的特定債權人優先于其他債權人甚至優先于其他物權人受償的權利。
二、優先受償權的特點為:
1、它是不依破產程序能夠對特定財產行使優先受償的權利。擔保權是優先受償權的基礎。
2、優先受償權限于在特定財產上得到。
3、優先受償權僅能在破產財產中擔任保權的特定財產上設定的擔保權。
4、債務人提供的財產擔保必須是在破產宣告之前一定期限內設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