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撫養費
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隨著時間推移,當地的生活成本可能會因物價上漲等因素而提高,如果原定的撫養費數額無法滿足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如食品、住房、醫療等方面的支出,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例如,當地的房價、物價在離婚后的幾年內大幅上漲,而原定的撫養費數額卻沒有變化,導致子女的生活質量明顯下降,此時就符合該項情形 。
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如果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長期治療或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或者子女進入到學費較高的學校就讀等,使得撫養子女的實際費用超出了原定撫養費的范圍,子女有權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比如,孩子原本在普通學校就讀,后來考上了一所私立的優質學校,學費、書本費、住宿費等各項費用大幅增加,僅靠原定撫養費無法承擔148.
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這是一個較為寬泛的條款,具體情況需根據案件事實和證據來判斷。例如,子女因特殊原因參加了一些高消費的興趣班、輔導班等,且這些活動對子女的成長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而原定撫養費無法滿足這些額外的支出;或者撫養子女的一方因自身經濟狀況惡化,無法再像以前一樣承擔較多的撫養費用,而另一方的經濟狀況較好等,都可以作為增加撫養費的正當理由123.
減少或免除撫養費
由于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如果給付撫養費的一方因身體原因無法工作,沒有了經濟收入,或者收入大幅減少,難以維持自己的基本生活,同時撫養子女的一方經濟狀況較好,能夠承擔起子女的撫養費用,那么給付方可以請求減少或免除撫養費。比如,一方因重大疾病長期臥床,無法工作獲取收入,且已花費大量積蓄用于治療,此時可以向法院請求減少或免除撫養費。
因犯罪被收監改造,無力給付的:當給付撫養費的一方因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無法通過正常勞動獲得收入來支付撫養費時,可以暫時不支付撫養費。但如果其在收監改造期間有財產可供執行,或者刑滿釋放后有了經濟來源,仍應按照原協議或判決支付撫養費.
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繼父或繼母愿意負擔子女所需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的:在這種情況下,給付撫養費的一方的撫養義務可以適當減輕或免除,但需注意的是,繼父或繼母的撫養意愿和能力應得到充分的證明和保障,以確保子女的合法權益不受影響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