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對孩子造成影響:第三方調解,破冰探視僵局
廣東的張先生和王女士離婚后,孩子歸王女士撫養。張先生去探視時,王女士的父母總是從中作梗,覺得張先生沒照顧好孩子,不配來看望。每次張先生上門,兩位老人就把孩子藏起來,還對張先生冷嘲熱諷。張先生心里委屈又無奈,因為他一直按時支付撫養費,也很掛念孩子。
無奈之下,張先生找到居委會求助。居委會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多次上門找王女士一家溝通,從孩子的心理健康、完整家庭情感需求,以及法律規定等多方面勸解。工作人員提到,孩子在成長過程中不能缺失父親的關愛,張先生有法定的探視權,如果一直阻攔,對孩子未來性格塑造、親情觀念建立都極為不利。在居委會苦口婆心的調解下,王女士一家態度逐漸軟化,最終和張先生達成了新的探視協議,張先生得以定期與孩子相聚,親子關系也慢慢回暖。
在這起探視權受阻的案例中,律師能夠為張先生提供多方面的專業協助:
法律咨詢與權益科普
詳細解讀法律:律師會為張先生提供深度、精準的法律咨詢,詳細闡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里,關于探視權的明確規定,告知他依法享有的探視權益受法律保障,不容他人隨意剝奪,打消他因被刁難而產生的自我懷疑,增強其維權底氣。
剖析類似案例:列舉本地過往相似的成功案例,分析法院判決依據、執行措施,讓張先生明白這類糾紛解決的常規走向,清晰知曉自己維權成功的可能性,進而堅定維權決心。
證據收集與整理
固定既有證據:協助張先生將現有的一些事實證據予以固定,例如以往與王女士及其家人溝通探視事宜的短信、微信記錄,尤其是對方明確拒絕探視的內容;若有上門探視被阻攔的現場錄音、錄像,律師也會整理歸類,確保證據形式合法、內容完整,為后續維權筑牢基礎。
拓展證據維度:引導張先生收集更多旁證,像是孩子老師反饋孩子因見不到父親情緒低落、學習狀態受影響的聊天記錄;鄰里見證老人長期阻攔探視的證人證言,豐富證據鏈條,全方位呈現探視權受侵害的真實狀況。
溝通調解介入
制定溝通策略:律師會根據王女士一家的性格特點、抵觸緣由,幫張先生制定更有針對性的溝通策略。比如若對方吃軟不吃硬,就建議張先生先誠懇表達對孩子的思念與愧疚,再溫和提出探視訴求;要是對方看重實際利益,就考慮在溝通時適當提及撫養費按時支付,展現自身履行義務的態度。
陪同參與調解:如果居委會組織正式調解會議,律師可陪同張先生出席。在現場,律師憑借專業法律知識與辯論技巧,有禮有節地向王女士一家闡明法律責任,糾正他們 “付撫養費才配探視” 的錯誤認知,增強調解說服力,助力達成更合理的探視協議。
擬定協議與權益保障
起草探視協議:當雙方態度緩和、有望達成新協議時,律師負責起草嚴謹規范的探視協議,詳細規定探視頻率、時間、地點、交接方式,以及特殊情況處理辦法,避免模糊表述,為后續探視執行減少爭議。
后續權益維護:協議簽訂后,律師持續跟進,一旦王女士一家再度出現違約阻撓行為,迅速啟動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讓張先生的探視權得以長效穩固保障。